无障碍坡道
无障碍升降电梯
行人盲道
【核心提示】
创造一个平等、全面、安全的无障碍环境已成为社会的共识,它是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也是方便老年人、妇女儿童和其他社会成员的重要措施。近几年来,我市建设、残联、民政、老龄办等部门合力进取、精心谋划、加大投入、持续推进,全力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一环扣一环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像一阵阵充满真情的甘霖,无声地滋润着残疾人的心田。
马路上铺有盲道,人行道和机动车道之间有缘石坡道连接,主要路口设有音响交通信号,十字路口有安全岛,大型公共建筑的台阶旁有轮椅通道,洗手间有供残疾人使用的专用厕位;商场、宾馆有残疾人专用停车位,住宅小区有蜿蜒的连廊,乘坐电梯能听到“上行,×层”的提示音并刻有盲文……从公共场所无障碍,到小区楼道无障碍,再到如今的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如今,在厦门,无障碍设施建设让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得以同健全人一样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日益深入地融入到正常的社会生活。
建章立制,为创建无障碍城市提供依据
早在1985年,厦门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章程》中就明确规定,社会募捐的资金用途之一是建设和建造无障碍设施。1993年,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扶残助残的通知》,提出全社会都要重视方便残疾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市建设委员会、民政局和残疾人联合会共同转发了《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2001年,厦门市政府颁发的《厦门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提出把推行无障碍设施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来抓。
2004年,我市出台了《厦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规定》,《规定》明确了全市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对无障碍设施的设计、审查、施工、监理、验收、维护、管理等各个环节提出要求。确保我市各类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按照《规定》,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铁路旅客车站无障碍设计规范》、《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标准》、《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等规范,落实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改造。
厦门市“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要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活动,为我市残疾人群体创建更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
2010年市委、市政府将“实施助残工程”建立38个残疾人康复室、对300户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中,真正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
加强领导,安排专项经费建无障碍设施
为了加强对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的组织领导,2008年5月,我市成立了“厦门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我市创建工作,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建设与管理局,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落实。
我市还制定了《厦门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实施方案》,为创建工作的具体实施提供了可靠依据。成立了由建筑、设备、道路、计算机通讯、市政、盲文等方面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无障碍建设技术指导专家组。岛内两区均成立了由区政府领导任组长的区创建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
根据《省住建厅、省民政厅、残联、老龄办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十一五”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近期,我市还组织全市各有关单位部门开展无障碍设施自查工作。
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市、区各部门共安排专项经费1200万元用于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工作。此外,全市道路、公共建筑、学校、医院等无障碍设施的新建、扩建、改造项目已纳入日常建设工作开展,并按照各单位级次从各自资金渠道列支。
小知识〉〉〉
无障碍设施
城市中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在道路交通方面,主要涉及城市广场、非机动车道、过街天桥及过街地道、过街音响信号及公交站台等。在建筑物方面,主要涉及办公及科研建筑、文化和商业建筑、观演及交通建筑、医疗及学校建筑、公寓及饭店建筑、居住和园林建筑等。
有关无障碍的主要设施和部位有:坡道、出入口、走廊、楼梯、电梯、电话、扶手、轮椅席、厕所、浴室、安全抓杆、客房、厨房、服务台、避难处、停车车位、盲道、缘石坡道、旅游景点、标志牌等。
(一)坡道、出入口和扶手
坡道可设计成直线形、L形或U字形等,不应设计成圆形或弧形。在坡道两端的水平段和坡道转向处的水平段,要设有深度不小于150cm的轮椅停留和轮椅缓冲地段。
适用于残疾人的门在顺序上是:自动门,推拉门,折叠门,平开门和力度小的弹簧门。在出入口的内外要留有足够的轮椅回转空间。
在坡道、台阶、楼梯、走廊的两侧应设扶手。扶手安装的高度为85至90cm,为了达到安全和平稳,在扶手的两端要水平延伸30至40cm。
(二)无障碍公共厕所
供残疾人使用的厕所位置要易于寻找和接近,并有无障碍标志作为引导,入口的坡道设计应便于轮椅出入。室内要有直径不小于150cm的轮椅回转空间。厕所内部要设有供乘轮椅者方便进入和使用的坐式便器的厕位及小便器、洗手盆、安全抓杆等设施。
(三)残疾人专用客房
旅馆、饭店和招待所设置的残疾人专用客房,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和扩大社会活动范围提供了有利条件,也是提高客房使用率的一项措施。
标准客房的卫生间内要提供轮椅的停留空间,在浴盆的一端设宽40cm的洗浴坐台,或在淋浴下方设安全座椅。在坐便器及浴盆周围,需要设置安全抓杆。在客房床位的一侧,要留有直径不小于150cm的轮椅回转空间。在卫生间及客房应设呼叫按钮。供残疾人使用的客房应设在客房层的低层部位。
(四)轮椅坐席和残疾人停车位
在会堂、法庭、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的观众厅及阅览室,应设置残疾人方便到达和使用的轮椅席。
设置在地面以上或地面以下的停车场地,应将通行方便、距离路线最短的停车车位安排残疾人使用。
残疾人停车车位的数量应根据残疾人的使用情况而定,但不应少于总停车数的2%,要保证至少有1个停车车位。